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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原县检察院与司法局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工作衔接机制
    时间:2019-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节约司法资源,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12月13日,结合司法实践,经清原县检察院与清原县司法局协商同意,共同出台了《清原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取得初步成效。

    《办法》聚焦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重点,明确了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双方工作职责、明确了值班律师的指派程序、值班方式和办公条件等。同时《办法》强调,双方要本着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主动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联系,定期沟通值班律师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实践中不包括在本《办法》中的问题,共同推动《办法》的顺利实施,保证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衔接顺畅、依法推进。 

    该《办法》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了双方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推动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提高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效率,对共同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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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原县检察院与司法局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工作衔接机制

      2024-06-14

    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节约司法资源,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12月13日,结合司法实践,经清原县检察院与清原县司法局协商同意,共同出台了《清原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取得初步成效。

    《办法》聚焦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重点,明确了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双方工作职责、明确了值班律师的指派程序、值班方式和办公条件等。同时《办法》强调,双方要本着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主动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联系,定期沟通值班律师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实践中不包括在本《办法》中的问题,共同推动《办法》的顺利实施,保证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衔接顺畅、依法推进。 

    该《办法》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了双方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推动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提高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效率,对共同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