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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原县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
    时间:2021-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个规定”是什么?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非政法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对防止过问“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着力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近日,清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大飞开展了“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局等8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我院中层干部共40余人参加宣讲会。


    会上,马大飞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典型案例四个方面对与会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宣讲。马大飞强调,“三个规定”的出台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举措,遵守“三个规定”,用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话就是“披上了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大家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领会吃准“三个规定”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在行动上划出干预司法活动的“红线”和“底线”。


    宣讲结束后,与会单位领导干部签署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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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原县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

      2024-06-14

    “三个规定”是什么?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非政法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对防止过问“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着力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近日,清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大飞开展了“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局等8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我院中层干部共40余人参加宣讲会。


    会上,马大飞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典型案例四个方面对与会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宣讲。马大飞强调,“三个规定”的出台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举措,遵守“三个规定”,用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话就是“披上了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大家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领会吃准“三个规定”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在行动上划出干预司法活动的“红线”和“底线”。


    宣讲结束后,与会单位领导干部签署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