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又名“世界林业日”,1971年11月联合国粮农组织(FA0)正式予以确认,旨在引起各国对人类的绿色保护神—森林资源的重视,通过协调人类与森林的关系,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22年“世界森林日”来临之际,为保护清原的山清水秀,提高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清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为切入点,联合清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防火常抓,青山常在”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活动中,清原县人民检察院利用新媒体宣传范围广、群众喜闻乐见等特点,广泛开展宣传,并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知识。同时,检察干警们实地深入清原镇、北三家镇等行政村,“零距离、面对面”向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森林防火工作。
公益检察访民生,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清原县检察院将持续在森林防火公益诉讼上发力,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森林资源的优势,共同防患于未“燃”,守护好绿水青山。
小贴士: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随着清明节即将到来,上山祭祀活动增多,一根烟头,一星火光都有可能将大片林木化为灰烬。检察官友情提示,失火毁林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又名“世界林业日”,1971年11月联合国粮农组织(FA0)正式予以确认,旨在引起各国对人类的绿色保护神—森林资源的重视,通过协调人类与森林的关系,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22年“世界森林日”来临之际,为保护清原的山清水秀,提高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清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为切入点,联合清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防火常抓,青山常在”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活动中,清原县人民检察院利用新媒体宣传范围广、群众喜闻乐见等特点,广泛开展宣传,并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知识。同时,检察干警们实地深入清原镇、北三家镇等行政村,“零距离、面对面”向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森林防火工作。
公益检察访民生,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清原县检察院将持续在森林防火公益诉讼上发力,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森林资源的优势,共同防患于未“燃”,守护好绿水青山。
小贴士: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随着清明节即将到来,上山祭祀活动增多,一根烟头,一星火光都有可能将大片林木化为灰烬。检察官友情提示,失火毁林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