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清原县检察院探索组建检察听证员库,借力“外脑”打造检察听证工作新引擎。
日前,清原县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
院领导为检察听证员颁发聘书。
听证员代表表态发言。首批受聘的检察听证员来自各行各业,均具备一定的行业代表性、法律素养和基层实践工作经验。
聘任仪式后清原县检察院检察长潘非琼为首批听证员开展了业务培训。从检察听证的背景和意义、检察机关职权和案件听证类型、听证程序等方面着手,帮助听证员更好地协助、监督检察听证工作。
近年来,清原县检察院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通过听证,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组建听证员库,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的效力,也有利于清原县检察院更好地运用听证方式化解矛盾,打造更为公平正义的司法监督环境和更加开放文明的司法合作体系。下一步,清原县检察院将以本次建立听证员库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深度参与、监督检察办案工作,以外部监督为检察履职赋能增效。
同时,清原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部署的意见》部署,以听证员库成员为依托,建立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代表、委员工作机制,将在今后工作中与代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清原县检察院探索组建检察听证员库,借力“外脑”打造检察听证工作新引擎。
日前,清原县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
院领导为检察听证员颁发聘书。
听证员代表表态发言。首批受聘的检察听证员来自各行各业,均具备一定的行业代表性、法律素养和基层实践工作经验。
聘任仪式后清原县检察院检察长潘非琼为首批听证员开展了业务培训。从检察听证的背景和意义、检察机关职权和案件听证类型、听证程序等方面着手,帮助听证员更好地协助、监督检察听证工作。
近年来,清原县检察院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通过听证,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组建听证员库,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的效力,也有利于清原县检察院更好地运用听证方式化解矛盾,打造更为公平正义的司法监督环境和更加开放文明的司法合作体系。下一步,清原县检察院将以本次建立听证员库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深度参与、监督检察办案工作,以外部监督为检察履职赋能增效。
同时,清原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部署的意见》部署,以听证员库成员为依托,建立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代表、委员工作机制,将在今后工作中与代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