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些看起来安全方便的日常饮食中,商家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健康?是否存在饮食安全隐患?这些问题是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重点,也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心。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清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助力“3·15”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检查组重点针对辖区内超市、餐饮单位的经营安全管理、经营资质、进销货记录、卫生防护等方面开展深入检查。通过现场察看、调阅资料、走访询问等方式发现,部分食品经营者存在未亮照经营、未保存相关查验货记录及凭证、不注重卫生防护等违法行为。清原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迅速行动开展调查,共发现案件线索5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活动中,检察干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维权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法律知识,解答经营者疑难困惑,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推动经营行为合法化、规范化,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此次助力“3.15”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一方面将行政公益诉讼与保障民生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加强了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深度合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下一步,清原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的独特价值,抓溯源治根本、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加大食药领域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力度,以“我管”促“都管”,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那些看起来安全方便的日常饮食中,商家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健康?是否存在饮食安全隐患?这些问题是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重点,也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心。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清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助力“3·15”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检查组重点针对辖区内超市、餐饮单位的经营安全管理、经营资质、进销货记录、卫生防护等方面开展深入检查。通过现场察看、调阅资料、走访询问等方式发现,部分食品经营者存在未亮照经营、未保存相关查验货记录及凭证、不注重卫生防护等违法行为。清原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迅速行动开展调查,共发现案件线索5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活动中,检察干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维权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法律知识,解答经营者疑难困惑,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推动经营行为合法化、规范化,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此次助力“3.15”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一方面将行政公益诉讼与保障民生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加强了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深度合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下一步,清原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的独特价值,抓溯源治根本、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加大食药领域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力度,以“我管”促“都管”,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