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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公益诉讼让“地球之肺”保护更有力
    时间:2023-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场”,也是“天然的储水池”,对维系生态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护森林资源,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检察公益诉讼责无旁贷。

     

    森林防火期来临,为进一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及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4月4日,清原县检察院绷紧“防火弦”,重敲“防火钟”,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先后到清原县草市镇、土口子乡等森林防火卡点开展护林防火专项督查。清原县检察院由副检察长带队,第三检察部全员全程参与,全面了解相关部门职能并实时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专项督查过程中,检察干警在粘泥岭村、泡子沿村、二洼村、治安村等森林防火卡点对值班值守制度、出入山林登记、巡护山林工作记录、森林防火宣传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督导,督促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检察干警通过现场实地走访、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流动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向群众讲解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增强了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努力营造出全民关注公益诉讼,全社会共同推进公益诉讼的良好法治氛围。

     

    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艰巨,需凝聚各方力量,常抓不懈。在今后工作中,清原县检察院将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使命担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构筑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更好地服务清原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让“检察蓝”助力守护“生态绿”。

     

    检察官提醒:

    违规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违法行为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付出“双重”法律代价。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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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公益诉讼让“地球之肺”保护更有力

      2024-06-14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场”,也是“天然的储水池”,对维系生态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护森林资源,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检察公益诉讼责无旁贷。

     

    森林防火期来临,为进一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及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4月4日,清原县检察院绷紧“防火弦”,重敲“防火钟”,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先后到清原县草市镇、土口子乡等森林防火卡点开展护林防火专项督查。清原县检察院由副检察长带队,第三检察部全员全程参与,全面了解相关部门职能并实时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专项督查过程中,检察干警在粘泥岭村、泡子沿村、二洼村、治安村等森林防火卡点对值班值守制度、出入山林登记、巡护山林工作记录、森林防火宣传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督导,督促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检察干警通过现场实地走访、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流动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向群众讲解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增强了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努力营造出全民关注公益诉讼,全社会共同推进公益诉讼的良好法治氛围。

     

    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艰巨,需凝聚各方力量,常抓不懈。在今后工作中,清原县检察院将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使命担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构筑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更好地服务清原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让“检察蓝”助力守护“生态绿”。

     

    检察官提醒:

    违规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违法行为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付出“双重”法律代价。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绿水青山。